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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一季度湖南省环境质量报告
根据省政府要求及《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》(湘环发〔2017〕11号)的规定,现将2021年一季度全省大气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:
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.4%,同比下降7.9个百分点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3.1%,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.5%,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.0%(13天),无严重污染天数。
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.4%,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.0个百分点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8.5%,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.1%,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.0%(8天),无严重污染天数。
四、主要监测指标情况
五、综合指数排名情况: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一季度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:张家界市、湘西州、怀化市、郴州市、永州市、常德市、岳阳市、娄底市、衡阳市、邵阳市、长沙市、益阳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。
地表水水质状况
国考网络水质状况
国考网络156个断面中,Ⅰ~Ⅲ类水质断面144个,占92.3%;
Ⅳ类水质断面10个,占6.4%;
Ⅴ类水质断面2个,占1.3%。
省考网络水质概况
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。
省考网络534个断面中,Ⅰ~Ⅲ类水质断面合计510个,占95.7%;
Ⅳ类水质断面16个,占3.0%;
Ⅴ类水质断面3个,占0.6%;
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,约占0.7%。
四、市州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:
14个地级市中,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三为:永州市、怀化市和湘西州;后三名为:益阳市、岳阳市和长沙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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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源: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研究部